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法规资源 > 其他方面 > 正文

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(试行)的通知

时间:[2020-03-21]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次数:256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、住房城乡建设厅(委、局):

为加强对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设施的改造、新建工作的指导,现将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(试行)》印发你们,供参考。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,做好统筹规划,精准调配医疗资源,调整现有医疗设施功能,通过院区功能调整、设施改造等多种方式,全力保障疫情救治需要。

附件: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(试行)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
2020年2月8日

(特别声明: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,不代表广厦网观点或立场。如有关于作品内容、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的30日内与广厦网联系。)

鲁ICP备16041546号-2  全国服务热线:0535-2125611  商务邮箱:webmaster@chbb168.com

(c)2018-2021 chbb168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:本站信息均为网友自行发布,交易所带来的风险本站概不负责!站长统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