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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维护住房租赁承租人合法权益 —解读《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》

时间:[2020-02-05]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次数:234
 疫情就是命令,防控就是责任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,落实好中央部署有关要求,既有效防止疫情传播,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又能高效优质地满足企业办事需求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特发出以下倡议:

一、建议广大办事群众尽量以邮寄方式递送资质申请、证书变更和证书领取的相关材料(陈述材料以寄出时间为准,不必担心快递时间),尽量做到网上办、快递送、不见面。

二、请在邮寄材料中附有效联系方式,如需补充相关材料,我办将主动联系告知需补充内容。受理及审查进度可在我部官网“办事大厅/受理发证信息查询”栏目注册查询。邮寄方式与现场办理,其业务办理进度完全一样。

三、确须到大厅办理业务的,办事人员须遵守北京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管理规定,佩戴口罩、接受体温检测并在规定出入口进出。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、咳嗽等不适症状者,将暂不允许进入大厅办理业务。办事人员须即办即走,减少在大厅逗留时间。

邮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南配楼104房间

邮  编:100835

咨询电话:010-58933470

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
2020年2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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