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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(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)

时间:[2018-11-15]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次数:140
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(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)

政策法规司    2018-01-01

(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〉的决定》第一次修正 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〉的决定》第二次修正)

目 录

第一章  总则

第二章  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

第三章 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

第四章  水污染防治措施

第一节  一般规定

第二节  工业水污染防治

第三节  城镇水污染防治

第四节 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

第五节  船舶水污染防治

第五章  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

第六章  水污染事故处置

第七章  法律责任

第八章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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