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》修改 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〉等六部法律的决定》修改)
目录
第一章 总则
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
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
第四章 水资源、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
第五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
第六章 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
第七章 法律责任
第八章 附则
http://www.mee.gov.cn/gzfw_13107/zcfg/fl/201610/t20161008_365107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