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0805-KF019QT
1. 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维护提升工程,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,招标人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,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,项目出资比例为100%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
2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本项目为市政维护提升工程,包括东区公厕整体提升、西区新建公厕及全区小压站提升改造工程,建设地点: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。建设规模:公厕总建筑面积约763.47平方米,其中首钢公厕建筑面积约79.97平方米,马家公厕建筑约104.31平方米,五指山路小游园公厕建筑面积约96.21平方米,嵩山路公厕建筑面积约101.11平方米,香山路公厕建筑面积约111.33平方米,西村公厕建筑面积约80.7平方米,建行公厕建筑面积约109.14平方米,花坛北公厕建筑面积约80.7平方米。西区新建4套移动公厕。小压站提升改造工程共包括42个小压站,主要包括路面、管径200的雨污水管各50米、4个雨污水井、电箱和水箱。计划投资额:600万元人民币。
2.2计划工期: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竣工。
2.3工程质量:按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,要求达到合格标准。
2.4质量保修期: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。
2.5招标范围: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、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,进行施工总承包。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。
3.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,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;3.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(含)以上资质,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;3.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(含)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(本工程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)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(B证),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;3.4投标人须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度建设行业(建筑业企业)信用评价考核中不低于A级(含);3.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4. 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19年8月28日08时30分至2019年9月3日17时30分,登录“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”下载招标文件。
4.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,开标前1小时现场缴纳。图纸押金 / 元,在退还图纸时退还(不计利息)。
4.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方式。
5.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19年9月17日下午14时30分(详见招标文件),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五楼会议室(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)。
5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6.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、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。
7.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: 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
地 址: 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66号 地 址: 烟台开发区香山路8号
邮 编: / 邮 编: 264006
联 系 人: 刘金平 项目负责人: 李蓓蕾
电 话: 0535-6393165 电 话: 0535-6393116
传 真: / 传 真: /
电子邮件: / 电子邮件: sdplan@126.com
2019年8月27日